明实录·王文传

《明英宗实录》卷二百七十四

    天顺元年正月壬午(十七日)
上复即皇帝位。
○命执少保兼太子太傅兵部尚书于谦、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王文于班内,执司礼监太监王诚、舒良、张永、王勤等于禁中,出付锦衣卫狱,时谦等甫听宣谕毕也。
○丁亥
○命斩于谦、王文、王诚、舒良、张永、王勤于市,籍其家。谪陈循、江渊、俞士悦、项文曜,充铁岭卫军。罢萧镃、商辂、王伟、古镛、丁澄为民。
上初命群臣杂治谦及循等罪,群臣言:“谦与文、渊及诚、良、永、勤,景泰中,串同故都督黄𤣾,构成邪议,更立东宫。寻又逢迎黜汪后,循、镃、辂不能阻而附之。谦、文,欲树私党,举文曜、伟、镛、澄进用。比因景泰皇帝不豫,在廷文武群臣合词请立皇储,而谦、文、诚、良、永、勤,意欲别图,迟疑不决。已而,见群情欲迎皇上,乃图为不轨,纠合逆旅,欲擒杀总兵等官,迎立外藩。循、镃、辂、渊、士悦、伟、镛、澄、文曜,俱知逆谋而不告。文、谦等,坐谋反,凌迟处死。循等,坐谋反知情故纵,斩。”章既上,越二日,乃有是命。
文,初名强,字千之,直隶束鹿县人。永乐中会试下第,时太宗皇帝欲振作士类,命礼部选下第举人,给冠带,送国子监进学,文预焉。后登辛丑进士,擢四川道监察御史,持廉奉法,宣庙贤之,为改名文。宣德十年,升陕西按察使,赐敕之任。
正统初,以廷臣荐,升右佥都御史,廵抚宁夏,兼理军务。寻迁右副都御史。未几,被召赴京,转大理寺卿。久之,升右都御史,风纪大振,朝野惮之。十年,命代陈镒,镇守陕西,镇静不扰。十四年,转左都御史,仍镇其地。寻以疾求退,召还京,复留掌院事。
景泰初,加太子太保。三年,山东及南直隶被灾,奉命往抚安之,事竣还朝,以少保高谷荐,转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,入文渊阁,典机务,疏言举官赈民数事,悉得其当。五年,应天苏松大水,命往廵视。时苏州妖人惑众,仇杀所司以反,报,文令捕获,悉坐反罪,解京诛之,时以为冤。及还,进少保兼东阁大学士,修《寰宇通志》,充总裁官,书成,加谨身殿大学士。
上复登宝位,石亨等欲大己功,嗾言官劾文与于谦等有迎立外藩邪谋,命鞫于廷,文辩曰:“召亲王,须用金牌信符,事之有无,稽此可知。”词直气壮,众不敢达其情。遂坐诛,籍没其家,诸子悉发戍边卫。久之,上悟,乃宥还其子。
文,为人深沉有崖谷,刚果廉介。每廷议,百官会集,莫先发言,文以一二语裁决,众皆帖服。屡镇大藩,两总宪政,振举纲维,无敢干以私者。景泰初,与陈镒同事,一揖之外,未尝交谈,诸御史仰其风,裁若神明。及入阁,毅然欲以身任众务,事有不可,多所匡正。然性强忮少恕,而又恩仇显白,文学不能逮人,其子不中乡试,讦考官得恩泽,尤为时论所鄙云。

(《明英宗实录·王文传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