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百七十九
洪武十九年八月甲申朔
○己亥,六安侯王志卒。
志,凤阳临淮人。
岁壬辰,从军起濠州。甲午,克滁州。乙未,取和州,从上渡江。丙申,从徐达围常州,授怀远将军、右副元帅。丁酉,克常州,复从徐达,克宁国,取江阴。戊戌,克宜兴。己亥,从达取高邮。辛丑,从上征安庆。壬寅,从达复江西。癸卯,与陈友谅战于鄱阳湖,追至泾江口,攻其水寨,破之。甲辰,从上征武昌,复从徐达克庐州,授飞熊卫亲军指挥使,守六安州。乙巳,改六安卫指挥使。
洪武元年,从北征,军次汴梁,上遣志渡黄河,收怀庆、平阳等处,遂留守平阳。三年,克兴元,还军长安。四年,从征察罕脑儿,还守平阳,诏封六安侯,赐号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,阶荣禄大夫,勋柱国,同知大都督府,赐铁券。五年,从达征沙漠。十四年,同傅友德等征云南。
是年,还京,卒。追封许国公,谥襄简。
卒后之四年,以附胡、陈,事发,为有司所论,以死不之究云。
(《明太祖实录·王志传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