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一百三十三
洪武十三年九月戊子朔
○庚寅,永嘉侯朱亮祖卒。
亮祖,庐之六安人。元季,聚乡兵保捍州里,元授以义兵元帅,后率兵越濡须,经梁山,渡芜湖,肆掠江东,江东合兵攻之,亮祖惧。
上渡采石,克太平,下宁国,亮祖被擒。上喜其勇悍,赐以金币(注:嘉本币作帛),俾仍旧官。居数月,复叛归于元,数与我战,我军为其所获者,凡六千余人,诸将弗能当。时上欲取建康,未暇及,乃舍而去。
丙申,下建康。明年,克毗陵,遂遣徐达等率前锋讨之,进围亮祖于宁国,常遇春被创而还。上自往督战,达奋兵攻之,亮祖兵败,获于城下,缚以见上,上谓之曰:“尔将何如?”对曰:“事非得已,生则尽力,死则死尔。”上壮而释之,留置麾下。其后从军四征,所向克捷。
及天下大定,以功封永嘉侯,命镇广东。所为多不法,番禺知县道同上言亮祖数十事,皆实。上以亮祖功臣,不下吏,但罢职,令居江宁县之安德乡。未几,以病卒。御制圹志,仍以侯礼,赐葬于所居之乡。
亮祖,性刚勇,善骑射,所至奋不顾身,故能成佐运功。然寡学术,所为多非礼,上念其功,故宽宥之,以全始终。其子暹,亦以智勇称,数从征伐,以功任府军卫指挥使,先亮祖卒。
道同者,河间人,其先鞑靼族也。洪武三年,以材干举为太常赞礼郎,后出知番禺县。
番禺素称繁剧,而军卫尤强横,需求百出,佐吏动遭笞辱,前令不能堪。道同至,坚执公法,凡事违理者,一切不从,由是,民赖以安,权要恶之。
未几,亮祖至,数以威福撼道同,道同不为惧。时有土豪数十人,遇闾里珍货,辄抑价买之,稍不如意,即诬以钞法,人莫敢谁何,道同廉问得实,捕其党,悉械系通衢以令,众诸豪诣亮祖求解,亮祖召道同,劳以酒食,徐为言之,道同厉色曰:“公为大臣,不当为小人所使!”亮祖不能屈。次日,亮祖出通衢,被械者哀呼求免,亮祖竟释之。复以他事笞道同。又有富民罗氏,纳女于亮祖,其兄弟因怙势凌人,道同按法治之,亮祖又夺去。道同遂历数其事而奏之。
道同性峭直,气宇魁岸,奉母备甘旨,与妻子同粗粝。布政使徐本雅重道同,道同尝按一医士罪当笞,本急欲得医,遣卒语道同释之,道同曰:“徐公亦效永嘉侯耶?”笞之乃已。
后道同卒于官,县吏有奉其主于家者,出入辄告,有事卜之辄验,人或以其为神云。
(《明太祖实录·朱亮祖、道同传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