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太祖实录》卷三十五
洪武元年九月戊戌朔
○癸卯,江西行省参政陶安卒。
安,字主敬,姑孰人,少敏悟,有大志,博涉经史,尤深于《易》。元季,尝试于有司,为明道书院山长。
上渡江,至太平,安率父老迎谒,语合上意,即留参幕府,拜左司员外郎,从克金陵,升左司郎中。既而,得刘基、宋濂、章溢、叶琛四人,上问安四人者何如,安对曰:“臣谋略不及刘基,学问不及宋濂,治民之才不如章溢、叶琛。”上多其善让。后克黄州,思得重臣以镇之,曰:“无逾安者”,遂命知黄州。至则宽租赋、省徭役,民悦服之。寻移知饶州。时方征伐,急军需,安劝谕诱率其民,民皆乐输而用不乏。及寇至攻城,安开谕父老,率子弟固守,后数日,援兵至,击走之,诸将以乡民多从贼,欲屠之,安曰:“民为所胁耳,从贼非本心,奈何杀之。”由是,民皆得全。上闻,遣使往劳之。明年,入朝,命复守饶州,民怀其德,建生祠祀之。
吴元年,初置翰林院,首召安为学士,凡国家制度礼文之事,多安所定拟。及迁江西行省参政汪广洋于山东,乃以安代之。追封其祖、父皆为姑孰侯;祖母、母皆为夫人。
至是,以疾卒于治所,病剧,犹草时务二十事上之。上甚哀悼,亲为文,遣使以祭,时年五十九。
(《明太祖实录·陶安传》)